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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纪委监委派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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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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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25]4号
******委员会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委员会采购办公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即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高新公开招标采购[2025]4号 ******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89号中博家具中心7号楼347 1,068,130.00 评审总得分:87.66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兴杰、王茜、吴予群、周彩红、杨娟(采购人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7,817.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本项目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为:87.66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高新区国槐街6号 联系人:张亚敏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刘勇琪、黄天鹏、刘莎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琪、黄天鹏、刘莎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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