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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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文时间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1号 | 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17日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有限公司工艺品环保型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2号 | 工艺品环保型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 | 2025年2月7日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3号 | ******医院扩建工程项目 | ******医院 | 2025年2月7日 |
4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有限责任公司包装饮用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鄠环批复〔2025〕4号 | 包装饮用水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2月7日 |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