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现将白杨市泽连塑料制品厂滴灌带、水带、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白杨市泽连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2025 年 4 月 7 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报批前公示)白杨市泽连塑料制品厂滴灌带、水带、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公参说明
公众参与说明——白杨市泽连塑料制品厂滴灌带、水带、颗粒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