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料库未完全封闭,部分粉尘直排;通过红外热成像,可见沸腾炉周边有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有限公司原料库未完全封闭,部分粉尘直排;通过红外热成像,可见沸腾炉周边有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集团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责令******有限公司开展沸腾炉周边滴漏点排查,更换三期硫酸生产线沸腾炉炉门封堵浇筑材料,完成滴漏点整治。
3.责令******有限公司实施精砂库密闭提升工程,完善原料库密闭措施,杜绝粉尘直排情况。
四、目标任务
调查处理到位;完成沸腾炉周边滴漏点排查整治和精砂库密闭提升工程,废气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调查时企业已完成整改,立案处罚证据不足,已对该企业环境问题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处理。
2.对沸腾炉周边滴漏点排查,对沸腾炉炉门进行重新封堵消漏,并在炉门外加设盖板。
3.精砂库二次封闭提升工程于2024年9月份启动,目前已竣工并完成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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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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