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
最高限价(元)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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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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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A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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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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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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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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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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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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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陈志刚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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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57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蔡健生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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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66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陈建东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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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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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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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通过初步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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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023-******)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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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2025年3月3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3月31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