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玉米销售交易公告
受******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销售彭山青龙场车皮集装箱玉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品种为玉米,数量1280吨(20组集装箱以实际装货数量为准,供方预报的车皮需方不得拒绝清车皮,车皮内玉米出现升溢需方需全部提清,如车皮内玉米出现损耗的,双方按实际提货数量办理相关结算工作,若实际结算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需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购买),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西北(新疆、宁夏、甘肃、蒙西地区),存放点为彭山青龙场(成)站台自提(供方可根据实际货物存放地点变更至普兴站或彭山青龙场地区仓库自提)。
二、质量标准:
1、发运的货物,发货前供方已经整仓检测,供方实际检测指标如下:水分≤【14.3】%,杂质≤【0.8】%,容重≥【740】g/l,不完善粒≤【5】%,呕吐毒素≤【500】ug/kg,玉米赤霉烯酮≤【10】ug/kg,黄曲霉毒素≤【5】ug/kg,霉变粒≤【1%】,以上指标供参考。
2、供方承诺销售玉米最低指标:水分≤【15】%(水分>15%,供方可为需方更换货物),杂质≤【1.0】%,容重≥【690】g/l,不完善粒≤【8.0】%,呕吐毒素≤【1000】ug/kg,玉米赤霉烯酮≤【200】ug/kg,黄曲霉毒素≤【10】ug/kg,霉变粒≤2.0%。如货物未能达到以上指标供方可接受换货(但集装箱车皮运输运距超过50公里除外,运输超过50公里只接受水分扣价,不接受其他质量异议)。
3、质量以供方检测每批次大样******有限公司检测,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货物装货出库后,需方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但集装箱车皮运输的除外;当为集装箱车皮运输货物时,供方对质量有异议的,需方应在货物卸货前提出,卸货后不在接受异议,质量在扣价接受范围内的,供方可参考卸货地厂家(供方认可的)检测结果接受扣价,需要换货的需经供方现场检验。
三、本次销售要求:
(一)包装规格:散粮、集装箱。
(二)出库费:到站取车费由供方承担,超期等原因产生的站台费、仓储费、短转费等,需方直接支付给供方,供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三)出库条件:日出货能力约300吨。
(四)交货期限:2025年5月20日前自提完成,付款期2025年5月18日前(在车皮紧张、站台停限装、换货等物流紧张情况下供方交货期限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40天,如顺延超过40天,双方可协商继续延期,需方亦可解除合同,该种情况下供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需在供方预报车皮到站后5日内提货,超过5日提货产生的站台费、仓储费、专用线费等由需方自行承担,(具体费用如下:集装箱200元/组/天;包粮16元/天/车皮);如因铁路线站台货物紧张导致转仓,产生的转运费按供方实际产生的金额收取,仓储费按1元/天/吨收取,超过15日仍未提货的,供方不再接受质量异议。如变更到供方仓库自提的,需方需在供方通知后5日内提货,超过5日的,供方按1元/天/吨收取向需方收取仓储费,超过15日仍未提货的,供方不再接受质量异议。由供方配送的,到货当天未卸货的,按500元/箱/天收取压车费。
(五)出库数量:以供方仓库磅单数量为准或当运载工具为车皮集装箱时经供方确认的第三方地磅数量(供方对地磅数量存在质疑时有权验磅或要求更换地磅)
(六)货物运输配送:集装箱货物可委托供方配送运输(供方按产生的实际费用向需方收取)或集装箱货物需方站台自提时由供方认可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货物(供方有权在确认需方支付完物流运费后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该公告发出后需方对自提货物有任何疑问,可提前与供方沟通提货细节,货物成交后视为需方认可供方提货要求。
(八)如需方客户另有需求,可提前沟通供方可增加交易场次。
联系人:唐经理,联系电话:******
四、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14:2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4月7日14:3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五、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18080/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11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以付款期限为准,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入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六、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18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5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七、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八、其它:需方如违反上述约定,除扣除本次保证金110元/吨外,需方还应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云西二巷南侧成都交易所大厦2楼。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