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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大分子偶联剂招标采购

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大分子偶联剂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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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项目名称:   红寺堡基地,新疆橡胶复合改性沥青生产基地   项目地址:   

联系人:   王全华   联系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08 1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4-08 10:00:00

公示正文:

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大分子偶联剂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说明

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施工需要要采购大分子偶联剂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生产经营范围、良好信誉和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与招标人联系。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编号: NXJJYJY-ZB-2025-014

2.2 招标内容:具体招标材料种类见公告附表,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供货合同数量为准。

2.3 招标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2.3.1 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大分子偶联剂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质量标准或招标人具体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图纸规定(各标包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表:

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

粘度(100°)

mm2/s

18-22

GB11137

密度(15℃)

g/cm3

1.2

GB/T 1884

闪点(开口)

220

GB/T 267

水分%

/

GB/T 260

灰分%


GB/T 508

残碳%

/

SH/T0170

颜色

/

绿色或深色

目测

 

2.3.2 如果规范、标准、图纸要求适用于同一种情况,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2.3.3 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材料生产的沥青添加剂与道路石油基质沥青具有较好的配伍性;产品性能要求必须满足相应标准指标,每批次添加剂必须质量稳定,品质一致,不得多品牌掺合,满足施工需要。

2.4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表1

2.5 计划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日期为20254月至2025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大分子偶联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代理商

3.2 纳税人身份要求: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大分子偶联剂同类产品供应能力,2年(20231月1日-20241231日)每年有不少于2000吨的同类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3.4 财务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及销售单位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生产厂家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要求产品达到2.3款要求。

3.6 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

3.7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几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其他要求:

3.8.1 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区级交通厅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8.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投标。

3.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4 符合甲方管理要求,在乙方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保证文件。

4. 报名确认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注册报名,注册时按采购平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资料,并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电话0951-******)完成注册初审。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按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按招采平台要求进行报名,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可通过本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活动,参加大分子偶联剂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伍仟元(¥4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在20250408上午10:00前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交建交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行:交通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号:************73864

6.3 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线上投标,投标文件上传招采平台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50408上午10:00。

7.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按采购平台约定时间进行报价及投标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招采平台

7.3 投标逾期未进行线上投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cc.com)以及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9. 样品提供及技术服务要求

凡参加本次大分子偶联剂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在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根据招标人试验室试配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实际供货相一致的材料样品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六盘山路396号育成中心三期5号楼211室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话:************

电子邮件:研究院@nxjtjs.com

 

附表1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1

大分子偶联剂

200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

满足施工要求

2

大分子偶联剂

250

新疆乌鲁木齐市鄯善县

满足施工要求

备注:1、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大分子偶联剂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数量为项目设计计划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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