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李旋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台北三村71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丹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江岸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小路7号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投资促进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