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简介:
******医院南阳院区建设项目地块
(2)地块位置:寿宁县南阳镇智华路西侧,中兴路北侧
(3)地块面积:43138平方米
1、地块概况
******医院南阳院区建设项目位于寿宁县南阳镇智华路西侧,中兴路北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湖滨路,北至寿宁县疾控中心(规划建设),西至中兴大道,南至智华路,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9.590936°,北纬27.40165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可知,项目总用地面积共43138m2,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3138m2(耕地342m2,林地3437m2,园地38978m2,其他农用地381m2******医院南阳院区。
2、报告结论
******医院南阳院区建设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明显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项目地块历史上未出现污染企业和其他可能的污染隐患,且项目地块周边区域无重污染企业和其他可能的污染隐患。
经现场快速测定结果可知:地块内镍、汞、铅、铜、镉、砷、锑、钴、钒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铬、锌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PID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监测点与地块背景点(T0)的快速测定数据基本一致,无较大差异,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与背景点位土壤环境状况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经第一阶段调查确认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二、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寿宁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陈